申请 |
申请主体: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商标构成要素: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
客户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以个人名义注册则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10 张商标图样(彩色的需另附黑白墨稿图样2张),每张图样的长、宽应大于5cm 小于10 cm(也可提供存有商标图样的磁盘或将图样发电子邮件到本所电子邮箱sztm99@sohu.com)。
3.在申请书和代理委托书上盖公章(个人申请注册的则需签名)。 |
集体商标的附加要求 |
1.主体资格证明 (即:营业执照)
2. 使用管理规则 |
证明商标的附加要求 |
1.主体资格证明 (即:营业执照)
2.使用管理规则
3.由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有对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备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
注意: 自然人和个体业主不能申请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
补正通知 |
并非必有的程序: 如果收到补正通知,必为审查员要求申请人补正某些形式审查错误。(例如:商品名称不规范,商标图样不清楚等) |
审查意见 |
并非必有的程序: 如果收到审查意见, 必为审查员要求申请人补正某些实审错误 |
驳回复审申请 |
并非必有的程序: 如果申请人拒绝按审查意见补正申请,在收到核驳通知书后,申请人可以向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委)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商评委将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评委的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初审公告 |
从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有权对公告提出异议。 |
异议答辩 |
并非必有的程序: 从收到商标局的异议通知日起,30内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答辩。 |
发商标注册证 |
注意:
1.如果审查顺利,一般可在18个月左右获得商标注册证。
2.注册有效期为10年,从获准注册之日算起。 |